第21届哈尔滨亚太美博会2011年10月25-26日是布展,27-29日展览开始,2011年10月29日14:00时开始撤展。
参展要求:
1、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2、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、卫生许可证。
3、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。
4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,否则后果自负。注:以上各证复印件必须交给组委会方可参展。
参展须知:
1、会场禁止各种音响入内。
2、特装展位不配桌、椅、电源如有需要请另行租凭(费用自理)。
3、特装展位布展时需向展馆交纳场地施工费(20元/m2)。
4、正常布展时间之外,如延时布展,展馆按展出面积每小时收取加班费(费用自理)。
注:布展时请在规定展位范围内进行布展,不得占用通道或空地。展会结束发货时请选择组委会指定发货的物流公司,否则被骗后果自负。
5、布展时如提前布展需交纳提前进馆费。
6、参展单位须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,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。
7、参展商须将展位租金的50%汇至组委会帐号,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组委会。
8、参展单位在报名后3日内将费用汇至组委会帐号,以款到先后安排展位。
9、组委会收到申请表后,将传真或邮寄一份展位确认书,作为证明。
第21届哈尔滨亚太美博会举办地点: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(红旗大街30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