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第25届(春季)成都美容美发节展会收费、参展程序和参展须知。
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:普通标准展位4500-8000元/个.展期(3MX3M标准展位,展位包括3面2.5米高展板,1块楣板,1张咨询桌,2把椅子,220V(500W以内)插座一个,两盏射灯。
A类展位6000元-8000/个.展期(3MX5M展位,2面3MX2.5M高展板,1面5MX22.5M高展板,1块楣板,1张咨询桌,2把椅子,220V(500W以内)插座一个,两盏射灯。
B类展位3500—4000元/个.展期(3MX2M展位,2面2MX2.5M高展板,1面3MX2.5M高展板,1块楣板,1张咨询桌,2把椅子,220V(500W以内)插座一个,两盏射灯。双开口展位加收10%。
参展程序:
1、参展单位需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的各项内容,务必保证内容详细真实有效,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
2、参展单位需在填写参展申请表后3日内将展位定金交于组委会,以款到先后安排展位。
3、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须将银行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,以便核实。
4、组委会收到展位定金汇款底单后,将寄发一份正式美博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的通知书,内含展位搭建装饰,展品运输、酒店住宿安排、用电要求、展具租用等,请填写相关回执,于指定时间内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
参展须知:
1、参展单位需详细填写《参展合同回执》,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快递或传真至组委会。
2、具有企业合法营业执照;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;
3、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、进口商品经营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;
4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,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,否则后果自负;
5、参展商舞台搭建、音量、灯光及射灯安装等须经报组委会同意批准。
6、展商所定之展位,未经组委会同意,不得将展位全部或部份转让。
7、开展期间,展商在展场内以及进出展场,派发宣传资料,须配戴参展商代表证,在派发资料时,须在规定区域内派发,不得在入口出及电梯上下口派发资料。
8、在展场内,严禁使用大功率音响,使用音响的展商,音响音量不得超过70分贝。
9、严禁在展场内、广场、楼道等公共区域就餐,就餐请到规定区域就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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